1 年 度 审 计 报 告 报告文号 北京市石景山区东方女子古筝新筝乐团培训学校: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北京市石景山区东方女子古筝新筝乐团培训学校(以下简称“北 京市石景山区东方女子古筝新筝乐团培训学校”)的财务报表,包括 2018 年 1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18 年度的业务活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北京市石景山区东方女子古筝新筝乐团培训学校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8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北京市石景山区东方女子古筝新 筝乐团培训学校,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 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其他信息 北京市石景山区东方女子古筝新筝乐团培训学校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 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除财务报表和本审计报告以外的信息。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 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 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 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经针对审计报告日前获取的其他信息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 该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 要报告。 四、基本情况2 1、北京市石景山区东方女子古筝新筝乐团培训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521101075751518112(尚未办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登记证书编号);登 记证书有效期限为 2016 年 11 月 18 日至 2019 年 5 月 31 日;法定代表人为姜淼; 住所为北京市石景山区碣石坪 11 号楼 B2 座 101;业务主管单位:北京市石景山 区教育委员会;注册资金 100 万元;业务范围:民族乐器,西洋乐器培训。 2、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贵单位未设立分支机构。 五、审计情况 (一)财务状况: 1、贵单位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为 948,654.01 元,其中: 货币资金 759,863.24 元、应收款项 43,493.76 元、预付账款 0.00 元、固定资产 净值 94,833.98 元、受托代理资产 0.00 元。 2、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贵单位负债总额为 14,874.27 元,其中:流 动负债 14,874.27 元、长期负债 0.00 元、受托代理负债 0.00 元。 3、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贵单位净资产总额为 933,779.74 元,其中: 限定性净资产 0.00 元,非限定性净资产 933,779.74 元(二)收支情况: 1、贵单位 2018 年度收入合计 453,627.99 元。其中:提供服务收入 401,064.90 元,商品销售收入 0.00,政府补助收入 52,563.09 元,投资收益 0.0元,其他收入 0.00 元。 2、贵单位 2018 年度费用 452,082.43 元,其中:业务活动成本 374,858.71 元,管理费用 76,276.64 元,筹资费用 947.08 元。 (三)主要会计科目明细列示(被审计单位年初、年末未涉及的科目可删除): 1、货币资金 项 目 币 种 年初数 年末数 现 金 人民币 498,969.16 661,853.64 银行存款 人民币 103,875.69 98,009.60 合 计 602,844.85 759,863.243 2、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账龄: 账 龄 年初数 年末数 1 年以内 43,493.76 43,493.76 1-2 年 2-3 年 3 年以上 合 计 43,493.76 43,493.76 应收账款主要单位/个人: 单位/个人名称 年初数 年末数 发生时间 款 项 性 质 是 否 为 关联方 北京德顺天药科技 43493.76 2017.4 合 计 43493.76 3、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账龄: 账 龄 年初数 年末数 1 年以内 1-2 年 92,000.00 2-3 年 3 年以上 合 计 92,000.00 其他应收款主要单位/个人: 单位/个人名 称 年初数 年末数 发生时间 款 项 性 质 是否为 关联方姜淼 92,000.00 合 计 92,000.00 4、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类别如下: 项 目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一、固定资产原值合计 209,000.00 209,000.00 其中:房屋、建筑物 运输工具 办公设备 209,000.00 209,000.00 二、累计折旧合计 94,311.06 19,854.96 114,166.02 中:房屋、建筑物 运输工具 办公设备 94,311.06 19,854.96 114,166.02 三、固定资产净值合计 114,688.94 19,854.96 94,833.98 其中:房屋、建筑 物 运输工具 办公设备 114,688.94 19,854.96 94,833.98 固定资产出租出借、抵押、担保: 接受捐赠固定资产入账价值的确认依据及确认方法固定资产管理是否规范: